认真贯彻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和《传染病防治法》,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;负责全校师生的预防保健及常见病、传染病的防治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预防保健职责
1、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,做好大学生的健康教育。
2、监督检查负责对学校饮食卫生提供卫生咨询和技术指导。
3、传染病的管理与防控:发生传染病时指导隔离与消毒及流行病学调查与上报工作。
4、监测与预防指导: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指导(如高血压)。
5、学校卫生档案管理与上报。
二、健康体检:组织新生、毕业生的健康体检。体检资料进行统计分析,健康评价,建立学生健康档案;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,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,根据学籍管理规定,提出休、退学处理建议。
三、医疗职责
1、施行24小时值班制度(寒假除外),负责全校师生常见病、传染病的诊疗工作。
2、负责急诊出诊、急救及转诊工作。
四、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职责:诊疗、留观、上报等工作。
五、医疗保险管理和改革: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协助学校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管理和改革,降低医疗支出。
门诊部
2017年1月10日